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城乡建设和“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夯实“强富美高”新江苏和“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基础,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现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乡村不仅是传统的农业生产地和农民聚集地,还兼具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重价值和功能。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省乡村建设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环境面貌显著改善,公共服务得到加强,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加快,农民增收渠道全方位拓宽,农村社会治理取得良好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乡村仍然是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突出短板,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乡村面临着资源外流、活力不足、公共服务短缺、人口老化和空心化、乡土特色受到冲击破坏等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重塑城乡关系,遵循发展规律,坚持走符合乡村实际的路子,努力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加快实现乡村的发展与复兴,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互促共进。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充分认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和“两聚一高”新实践在“三农”工作上的有效抓手,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作为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的新载体,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扎实推进。
二、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江苏乡村实际,对现有农村建设发展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升级,并与国家实施的有关重点工作相衔接,进一步优化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统筹推进乡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展现“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江苏特色田园乡村现实模样。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协调联动。坚持“多规合一”,高起点做好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规划,严格规划管控,分期分批推进,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引导,统筹涉农政策、项目和资金,协同各方力量,重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形成工作合力和内生动力。
(二)把准方向,科学推进。注重文化的挖掘和传承、传统肌理的尊重和保护、老庄台的提升和复兴,避免全新重建、大拆大建。注重以农为本,推动职业农民扎根、特色农业发展,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避免仅仅成为观光休闲的景点。注重集聚现有资源要素,挖掘乡村和村民潜力,同时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避免简单地成为商业开发项目。
(三)整合聚焦,重点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聚焦特色田园乡村聚合使用。适用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项目和能够推广的试验成果,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先试。培育发展特色产业,聚焦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引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特色田园乡村先行一步。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采取上下结合、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主体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规划有亮点、方案切实可行的地区,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成果。通过试点工作的摸索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案,以点带面、串点组团、连线成片、有序推进。
四、目标步骤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省级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100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并以此带动全省各地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具体目标是:
1﹒生态优。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修复和改善,田园景观得到有效挖掘和充分彰显,形成自我循环的乡村自然生态系统,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自然环境。
2﹒村庄美。村落与环境有机相融,保持传统肌理和格局,村庄尺度适宜,建筑风貌协调,地域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产业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推进,农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经营体系不断健全,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大幅提高。打造“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升级版,形成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
4﹒农民富。产业富民、创业富民效应进一步凸显,农民收入显著提高,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在挖掘传承传统技艺的同时实现增收。
5﹒集体强。重点改革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活力充分激发,收入来源持续稳定,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
6﹒乡风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村民自治、干群融洽,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扬,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
(二)实施步骤
1﹒试点示范阶段(2017-2018年)。在苏南、苏中、苏北各选择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不少于5个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侧重于县域的工作推进和机制创新;在全省选择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聚的3个左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侧重于试点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在全省选择10个左右村庄,通过田园、产业、文化、环境等的联动塑造,培育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范例村庄”,形成“3县、5团、10个点”即“351”的格局,首批试点村庄总数40个左右。省对试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2﹒试点深化和面上推动阶段(2018-2020年)。在试点示范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完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相关标准,组织各地按照标准指引、有序引导、政策聚焦、循序渐进的要求,深入推进试点,开展面上创建,形成一批体现江苏特色、代表江苏水平的特色田园乡村。
五、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设计。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实现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规划有机融合。做好重要节点空间、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设计,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用好乡土建设材料,彰显田园乡村特色风貌。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借鉴传统乡村营建智慧,确保新建农房和建筑与村庄环境相适应,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
(二)培育发展产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有优势、有潜力、能成长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品牌竞争力的农业地理标志品牌。完善涉农产业体系,利用“生态+”“互联网+”等模式开发农业多功能性,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职业农民,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生产服务中心,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
(三)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保护、修复、提升乡村自然环境,促进“山水田林人居”和谐共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管控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河道疏浚、驳岸整治,加强村庄垃圾、污水等生活污染治理,着力营造优美和谐的田园景观。
(四)彰显文化特色。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延续乡村和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农业开敞空间、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传承乡土文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技艺,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培养乡村技能人才。大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繁荣乡村文化。
(五)改善公共服务。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要求,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逐步实现布局合理、质量相近、方便可达性大致相同。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停车等服务设施,同时建立科学管理、持续运营的新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
(六)增强乡村活力。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允许将财政项目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载体建设,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村组干部、合作组织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自主创业,吸引高校毕业生、城镇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创业。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乡村社会全面进步。
六、创建程序和运作模式
(一)创建程序
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采取地方自愿申报基础上的“创建制”。主要包括以下基本程序:
1﹒自愿申报。各地可选择本区域内基础条件较好、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村庄,申报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各设区市政府会同县(市、区)向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创建材料,并组织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
2﹒分批审核。坚持统分结合、分批审核,先分别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初审,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联审,报联席会议确定创建名单。
3﹒考核验收。对达到相关创建标准要求的,由省级组织验收。
4﹒命名奖励。对通过验收的予以命名并给予资金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运作模式
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采取“综合营建”的模式联动推进。政府负责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引导和服务,在政策支持、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特色产业培育、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在尊重村民意见和选择的基础上,引导村民主动投身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项目实施、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并实现收益分配、就近就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在取得村民和村委会支持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参与整体策划、详细设计、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省政府建立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试点示范和面上创建的统筹协调,做好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研究室、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委、水利厅、文化厅、金融办、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相关部门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定期交流情况,加强会商研究,统筹协调推进。各市、县(市、区)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职责分工,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二)着力深化改革。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根据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紧研究提出相应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通过改革激发乡村建设发展的动力活力。对方向明确、实践有基础、认识比较一致的改革,要在特色田园乡村加快推进、率先突破;对目标明确、取得共识但具体办法还需要完善的改革,要在特色田园乡村安排试点、积累经验;对认识上仍有争议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可在特色田园乡村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趟出路子。国家下达我省的改革试点项目,要优先安排到特色田园乡村;兄弟省市率先开展的具有突破意义的改革,要鼓励特色田园乡村充分借鉴、及时跟进。
(三)加大投入力度。调整优化省现有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构,在符合项目资金用途和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倾斜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对村庄环境改善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用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改厕、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库区移民、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村公路等专项,切块用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配套、农桥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等专项,优先用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各地要拓宽乡村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严禁新增村级债务。
(四)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要符合镇村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挖掘潜力用好存量土地,在县域内城乡、乡镇之间以及同一乡镇范围内统筹利用,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产业规划的企业,鼓励盘活利用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先行办理供地手续,优先安排供地。
(五)完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对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金融信贷支持进行系统化设计,优先配置信贷资源,放宽乡村建设项目准入条件,通过产业链融资、特色抵质押贷款、信贷工厂等方式,在特色田园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微企业发展、农业现代产业化项目等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依法依规利用PPP、众筹、“互联网+”、专项建设资金、发行债券等新型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健全农村土地产权登记、流转制度和交易市场基础上,探索设立镇村国有资本、集体资产主导的资产管理公司,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评估、不良资产处置机制。开展乡村集体用房、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特色经营农户、农村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发展。完善镇村两级银行机构物理网点和保险机构服务网络,优化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站功能,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强化技术支撑。制定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编制技术导则。省建立专家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度,组织熟悉乡村情况、热心乡村建设的大院大所和专家学者、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等,参与各地特色田园乡村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试点示范阶段,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行定人定点全过程跟踪,同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
(七)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把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中来。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加强学习研究,亲自部署推动,把握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内涵、方向和路径,始终保持历史的耐心、发展的定力建设特色田园乡村。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科学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