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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2-02-18 返回列表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南京市第一产业增加值仅占地区生产总值2%左右,但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功能性、战略性地位没有改变。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南京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关乎着南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十四五”时期是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再出发的重要时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 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南京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是指导我市全面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今后五年指导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特大城市推动乡村振兴、坚持深化以城带乡加速乡村振兴、坚持彰显乡村价值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全力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民生,“三农”工作在较高起点上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发展基础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功能多元的都市现代农业,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 489.84 亿元,较 2015 年增长17.96%,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水平跃居全省第一,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农业稳产保供能力持续增强,全市粮食产量超过 19 亿斤,生猪产能加快恢复,蔬菜总产量达 280 万吨。培育“固城湖螃蟹”“南京雨花茶”“茉莉六合”“食礼秦淮”“金陵味稻”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位居全省首位。高起点建设国家农创园、国家农高区,成功创建高淳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六合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达 41个。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 71%,农业机械化水平达90.5%,设施农业占比达 22.5%,高标准农田占比超过 80%。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农资与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 80 亿元,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达 105 亿元。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较 2015 年分别减少27.6%、31.4%,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6%。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1366 艘有证渔船退捕任务。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实现垃圾分类自然村全覆盖,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整体覆盖率超过80%,卫生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9.9%,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升。统筹推进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宜居村、民宿村和田园综合体“五村”共建,累计建成各类市级及以上美丽乡村 1337 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40 个,市级田园综合体 5 个,市级民宿村 15 个,有效保护省级传统村落 16 个,20 多个村获评国家级荣誉,10 个村获评江苏省最美乡村,9个村列入国家及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位居全省首位。乡村水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稳步提升。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比例达 70%。全市网格化治理覆盖所有村(社区),各村(社区)主要道口、进出主次干道实现视频监控“村村通”和全覆盖,农村群众安全感达 98.73%,创历史新高。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95%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镇街、村(社区)得到有效化解。持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全市累计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5 个、实践所 40 个、实践站 639 个,所有村(社区)均建有达到省定标准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持续倡导文明新风。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省级文明镇实现全覆盖,区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超过70%。
农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全市行政村及涉农社区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覆盖率达 100%,三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占比达 35.7%。城乡居民用水全面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同标并轨。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 90%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 470 元,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 95%。建成紧密型医共体 11 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 100元。农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621 元,较 2015 年增长 52%,城乡居民收入比由 2.37:1缩小到 2.28:1。全市建档立卡的 7.7 万农村低收入人口 100%脱贫,200 个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全部摘帽。
乡村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坚持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作为破解“三农”难题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释放综合改革效应。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率达 98%,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达77%。全面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实测实查清资产”工作法,为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提供“南京方案”。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登记,规范推进农房确权,有效保障农民家庭财产权益。全面完成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实现改革区内水资源有偿使用,推动农业灌溉方式向节水灌溉转变。
(二)发展阶段分析
南京都市现代农业进入科技赋能创新驱动的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压力更加严峻。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对农业绿色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南京必须充分发挥农业科技资源丰富、科技平台众多的优势,强化国家农高区、农创园协同融合发展,聚焦农业科技创新关键领域,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打造都市现代农业新的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入功能拓展品质提升的新阶段。乡村是城市发展的基石,美丽乡村建设已成为南京精美的城市名片,也是特大城市辐射能级提升的重要磁场。“十四五”时期,南京要着力补齐农村功能品质短板,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充分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要走好乡村善治之路,全面构建“四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着力建设高颜值、有内涵的美丽田园乡村,进一步筑牢高能级辐射国家中心城市和高效能治理安全韧性城市建设的支撑。
农民美好生活追求进入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的新阶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 2035 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提出了要满足广大农民物质精神双重需求的新要求。“十四五”期间,不仅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努力缩小城乡收入绝对差距,更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注重农村居民生活全面发展,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追求,让农民共享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发展红利。
工农城乡关系迈入深度融合加速融通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城乡融合发展”写入党的文献,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农城乡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目前南京城镇化率已达到 86.8%,已经进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十四五”期间,要用好用足用活背靠特大城市的优势,引导城市资源向农村流动,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要推进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增强乡村优美生态环境、优质农副产品、特色休闲服务的供给,主动融入城市发展格局。
(三)发展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南京市农业农村发展外部环境、阶段性特征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也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党中央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颁布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为省会城市、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长三角特大城市,南京地区生产总值连跨 5 个千亿元台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南京都市圈建设等多重国家和区域战略叠加交汇,将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带来新的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和发展红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和新活力。
但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国际市场不稳定不确定性加剧,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将更为复杂。新形势下农业稳产保供要求凸显,而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日趋紧张,重要农产品保供压力将前所未有。同时面对高质量和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还面临着诸多难题亟待破解:农业传统发展模式尚未彻底改变,农业科技创新潜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潜能有待深入挖掘,都市现代农业精而美的内涵式发展路径亟待建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政策依赖度较强,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度有待提升,重硬件建设轻软件提升现象依旧存在,环境美与内在美的衔接、村庄建设与发展活力的转化瓶颈亟待破解;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仍然在扩大,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依旧突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待完善,城乡公共服务配套差距大、乡村基础设施配置不足等阻碍着城乡要素互动,乡村对居住、投资、消费的吸引力有待增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支持仍需强化,乡村发展的人才、资金、科技等要素供给短板突出,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等问题的解决急需更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南京总目标和“四高”城市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赋能、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制度保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守牢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底线,积极推进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增进农民群众生活福祉,加快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努力将南京打造成全国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区、美丽宜居乡村样板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全面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统筹推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着力补短板、强优势,统筹“五个振兴”,使农业农村跟上现代化建设步伐。
——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把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共同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科技赋能。纵深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激活市场主体和要素,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综合效应,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发挥南京科教资源优势,高水平建设国家农高区和国家农创园,塑造都市现代农业新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共生。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三农”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绿色生产方式,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共进。推进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推进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发展的协调性,逐步实现城乡等值化。
(三)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到 2025 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质效齐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科技型、生态型、高效型、融合型的都市现代农业。到 2025 年,地产农产品生产能力得到巩固,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持续优化升级,农业科技创新优势更加明显,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居全省前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570 亿元左右。
——全域美丽乡村展现南京画卷。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乡村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实现一体化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充满活力的全域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到 2025 年,累计建设市级及以上美丽宜居乡村 3000 个左右,培育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00 个以上,有效保护省级传统村落 39 个。
——农民群众生活福祉持续增进。聚焦农民生活物质“富裕”、精神“富足”的发展目标,扎实推进农民共同富裕。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形成。到 2025 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4.2 万元左右,增幅持续高于城镇居民。乡村社会治理水平和乡村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得益彰的乡村善治体系,农村群众安全感保持在 96%以上。
——城乡融合发展态势不断深化。江南江北、老城新城、主城郊区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更加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更加有效,城乡双向互动更加活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发展协调性全面增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建立。到 2025 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成型。
“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责任主体
 
 
核心
指标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95 95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2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 % - 75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3 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 15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4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万元/人 7.5 9.1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5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 3.2 3.5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6 省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318 380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7 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 % - 省定考核目标 预期性 市水务局
8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 % 95 >95 约束性 市发改委
9 村集体经济强村占比 % 43 >70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导向性指标 10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8 >98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1 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 % 96.5 >99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2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96 >96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3 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 % 65 70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4 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 % 80 91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5 市级及以上美丽宜居乡村建成数 1337 3000左右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80 90 预期性 市水务局
17 区级以上文明村镇比例 % >70 >82 预期性 市委宣传部
18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 % - >90 预期性 市人社局
19 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95 98 预期性 市民政局
常规
监测
指标
20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71 74 预期性 市科技局
21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29.9 28.5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
22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 90 92 预期性 市教育局
23 涉农区区级医院升三级医院累计数 7 9 预期性 市卫健委
24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及信息消费占比 % >13.3 >15.2 预期性 *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
2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96 4.2 预期性 市农业农村局
26 农村居民平均预期寿命 83 84左右 预期性 市卫健委
 
注:标*为数据提供单位
展望 2035 年,南京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率先高水平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成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科技创新势头强劲、产业发展有机融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基本确立。全域建成具有广泛美誉度的美丽乡村,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激发,全面建成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现代化新农村。
(四)总体布局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南京自然资源条件,以城乡融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高质量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高品质全域美丽乡村,重点规划打造“一带一环三区”,形成区域协调、优势彰显、特色鲜明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框架。
一带:长江绿色发展示范带。主要指长江南京段沿线涉农镇街。以沿江“两减”示范带和八卦洲“两无化”核心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大力推进长江沿线农业绿色发展。聚焦长江南京段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系统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建设沿江绿色生态廊道。
一环: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环。主要指城市三环周边的涉农区域,包括江宁区、浦口区全域以及六合区南部、中部的涉农区域。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强化与中心城区的互动融合,大力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乡村覆盖延伸。加速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重点建设老山北、青龙山、牛首山三大片区,打造高品质美丽乡村示范。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做精做特绿色果蔬、优质粮油、精品园艺等产业,发展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庭院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健全乡村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主动融入中心城区发展。
三区:分别是北部魅力田园乡村片区、南部生态丘陵乡村片区和西南特色水韵乡村片区。
北部魅力田园乡村片区:主要包括城市三环以北的六合区涉农区域。充分利用片区内丰富的耕地资源,做优做强粮食产业,着力提升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力争建成国家级优质籼稻基地。重点建设发展止马岭—金牛湖美丽乡村示范片,利用区域内的休闲旅游资源,打造品尝农家美食、体验田园风光、感受乡村生活的美丽乡村集中区。
南部生态丘陵乡村片区:主要包括溧水区北部、东南部和高淳区东部涉农区域。依托类型多样的低山丘陵地形和独特的地方小气候,重点发展“五莓(梅)”、现代茶、早园竹、特色果品等,着力打造丘陵山区经济林果集聚区。借助“健康溧水”建设和中国第一个“国际慢城”品牌影响力,打造无想山南—国际慢城—游子山美丽乡村示范片,大力发展具备健康养生、商务会议、生态休闲、文化体验等功能的美丽乡村示范片。
西南特色水韵乡村片区:主要包括高淳区西部和溧水区环石臼湖涉农区域。以高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中心,辐射带动片区内特色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螃蟹、青虾、特色鱼等地方特色优势产品,推动形成涵盖水产种苗繁育、生态养殖、加工物流、农旅融合等一体的产业集群。依托石臼湖、固城湖周边水乡特色,延伸发展慢城品牌,打造特色水乡慢城美丽乡村。
 
 
 
 
 
 
 
 
 
 
 
 
 
 
 
 
 
 
 
 
 
 
 
 
 
 
 
 
图1 南京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总体布局图
三、全面推进都市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科技资源优势向产业发展优势转变,着力提升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塑强特色农业品牌,加快推动农村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都市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增强优质粮油供给保障能力。深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分级负责制,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总体要求,优化粮食产业布局,以沿江、“两河”(秦淮河、滁河)圩区、“两湖”(石臼湖、固城湖)圩区和重要水利灌区等优势区域为重点,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连片化、优质化发展。到 2025 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200 万亩左右,总产量 95 万吨左右,其中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 120 万亩左右,小麦面积 61 万亩左右。扩大优势粳稻生产,在全市范围内整体推进优良食味粳稻种植,改善杂交籼稻品种,重点在六合区马鞍街道、竹镇镇、冶山街道等滁河以北地区布局优良食味籼稻。积极推广稳产、优质、市场认可度高的小麦优新品种,推进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发展,扩大单一品种规模化连片种植。示范推广种植鲜食玉米和优质薯类、豆类等旱杂粮。加快多功能专用油菜品种和适合机械化的高产高油油菜品种的筛选引进,推广稻油轮作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到 2025 年,油菜种植面积稳定在 24.5 万亩左右,产量 4 万吨左右。
 
 
 
 
 
 
 
 
 
培优培强绿色蔬菜产业。统筹推进蔬菜稳产保供和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坚持特色化、差异化、绿色化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强设施蔬菜、时令叶菜、特色蔬菜种植,江宁区以设施蔬菜周年供应为主,六合区、浦口区、江北新区以多品种应时蔬菜生产为主,高淳区以早园竹为特色,溧水区以有机蔬菜为特色,栖霞区以芦蒿和水生蔬菜为特色。到2025 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 124 万亩左右,总产量达 290万吨左右。加强蔬菜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市级标准化菜地建设,继续实施设施蔬菜园艺提档升级行动,推广运用现代化、标准化、智能化设施装备。大力推进蔬菜品种改良和新品种示范推广,抓好八卦洲芦蒿、大圣水芹等地方特色品种的提纯复壮,加大小白菜、番茄等优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持续开展蔬菜园艺病虫绿色防控试验示范与推广。
 
 
 
 
 
 
 
 
做精做特高效园艺产业。充分利用南京丘陵岗地资源,以丰富居民生活为目标,推进高效园艺产业精致化、特色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江宁西甜瓜、溧水“五莓(梅)”、浦口花卉苗木、六合茶叶、高淳笋用竹、栖霞设施花卉等优势园艺产品。到 2025 年,园艺生产面积稳定在 100 万亩左右。适应新消费需求,加大中高端精品花果茶产业发展,重点推进都市花卉、高档葡萄、精品西甜瓜、设施草莓、早熟桃梨、雨花茶等精品园艺产品发展。加快推进园艺生产基地建设,以引进示范“三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改善基地生产条件,提升生产水平,每年建设高效特色园艺基地 10个左右。加快推进老果园更新改造,引进推广精品葡萄、柑橘、草莓等新品种。优化茶产业结构,做优做精绿茶产业,扩大红茶、白茶等新产品生产。按照“茶树良种化、管理标准化、园区生态化”的建设标准,加快标准生态示范茶园建设,加快推进无性系良种标准化茶园建设和衰老茶园更新改造。培育壮大都市精品花卉产业,重点发展兰花、月季、百合、菊花等特色花卉品种。
积极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重点在江宁区江宁街道,浦口区星甸、永宁等街道,六合区竹镇、冶山、马鞍、龙袍和金牛湖等镇街,溧水区东屏、晶桥等镇街,高淳区东坝、固城等街道的非禁养区域,布局一批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地产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 50 万头以上,优质家禽年饲养量稳定在 1500 万羽以上。着力优化畜禽品种结构,持续选育适合本地的新兴麻鸡、新兴黄鸡、高产蛋鸽等品种。持续开展“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普及行动”,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生产改造和智能化设施提升。到 2025 年,建设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和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50 家以上,畜禽良种及配套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85%以上。持续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强化检验检疫能力和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建设,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加强收集处理体系的生物安全能力建设,推进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提升全程自动化、智能化、环保化水平。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控机构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全面推进渔业健康发展。实施《南京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9—2035 年》,严格按照“三区划定”加强管理,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到 2022 年底全面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大力发展大水面“人放天养”和稻田综合种养,保障渔业生产空间,高淳区着力打造以固城湖螃蟹为特色的国家级农业产业示范区,江宁区重点打造常规品种保供基地,溧水区、浦口区重点打造省内有影响力的虾蟹养殖集聚区,六合区着力打造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和特色品种优势区。大力引进推广低密度、低排放、高品质的特色优良品种,支持河蟹、青虾、黄颡鱼、加州鲈鱼、兴凯湖大白鱼等良种选育与扩繁,推广发展“螃蟹+青虾”“螃蟹+鲈鱼”等多营养层级混养技术。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推广池塘水原位净化、“用药减量”等生态化养殖技术,支持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到 2025 年,全市水产养殖总面积稳定在 50 万亩左右,总产量保持在 15 万吨左右,水产健康养殖比重达 75%。
(二)强化科技赋能创新驱动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南京农业科技资源整合,加强与在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重点围绕生物种业、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绿色农业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应用前景的前沿科技成果。建立健全成果导向配置涉农科技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的创新机制,加大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引进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到 2025 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4%。加快推进“一园一区”建设,引进农业高科技企业、高水平团队、高品质项目,加速园区农业科技要素集聚、成果转化和示范带动。探索建立“一园一区”联动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整合两个园区综合优势,推动“一园一区”在资源共用、活动共办、政策共享、项目共引、机制共建等方面互联互通,着力形成错位联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协同融合发展格局。
 
 
 
 
 
 
 
 
 
 
 
 
 
 
 
 
做大做强现代种业“芯片”。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和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组织开展重点新品种创制和特色品种开发,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和育繁推一体化,组建 1 个全国一流的现代种业创新联盟(平台)。加大现代种业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业种业,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集团。加强种子种苗服务能力建设,在优良食味稻米、高效设施蔬菜、“五莓(梅)”、西瓜(甜瓜)、螃蟹、青虾、特色鱼等主产区,加快建设一批质量可靠、生产技术先进、配套服务优良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中心)。到 2025 年,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 5 亿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3 家,产值超千万的特色种子种苗企业10 家。
 
 
 
 
 
 
 
 
 
全面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挥全国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推广应用环境调控、动植物本体感知、畜禽定量饲喂、水肥一体化喷滴灌、农业航空装备等智能农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装备。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应用农业物联网、北斗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智能化水平,推动生产管理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强农业物联网应用点运行、监测和维护,每年新建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点 10 个左右。依托“苏农云”大数据平台,完善市智慧农业中心功能,推进农业数据资源共享,促进数字资源协同管理。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业科技专家牵头培育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和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每年建设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10 个以上,到“十四五”末实现农业主导产业全覆盖。全面推行“包村联户”的农技推广服务制度,在全市范围内遴选 500 名农技人员担任技术指导员,挂钩指导全市5000 户优秀农业科技示范户,每年重点推广农业主推技术 30项以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农业科技服务载体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科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农技人员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农村实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允许农业科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三)夯实农业生产条件
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区、镇街、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保网格化监管,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持续深入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行动,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建立“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措施清单”。到 2025 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 0.3 个等级。加强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市、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升耕地地力和标准化作业水平。推动淳东灌区和 8 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与提档升级。到 2025 年,建设提升高标准农田 15 万亩,力争建成国家级灌区水效领跑者 1 个。
 
 
 
 
 
 
 
 
 
 
 
 
 
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推进农机“两融两适”,明确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标准化菜地、设施大棚、畜牧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等项目建设“宜机化”要求,提升农业基础设施作业条件宜机化水平。到 2025 年,全市大宗粮油作物种植田块宜机化率达 100%,菜园宜机化率达 90%以上。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持续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特色农业主导产业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重点示范推广减肥节水、减药省种、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农机装备,加快推进设施农业“机器换人”步伐,不断提升绿色环保农机装备示范应用水平。到 2025 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 240 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91%,其中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达71%。
提升农业设施发展水平。稳步推进设施蔬菜园艺建设,提升设施布局标准化、设施建造宜机化、生产作业机械化水平、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稳步发展“8332”标准钢架大棚和连栋大棚,适度发展现代化智能温室,推广普及“两网一灌”设施。加快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设施蔬菜园艺上的集成运用,发展智能“车间农业”,推进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智能管理。到 2025 年,全市设施蔬菜园艺面积占比达 23%。推进畜禽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集成配套,畜禽规模养殖场普及推广自动饲喂、自动清粪、自动环境控制、产品自动采集、疫病防控、视频监控等设施,加快实现畜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和精准饲喂。加强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等设施升级改造,推进生态沟渠、生态塘、潜流湿地、高通量快速化尾水处理设备等建设配套。加快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健全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初加工、冷链运输、信息采集传输等功能。
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差异化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全面提升园区建设水平。加大资金、人才、技术、土地等要素保障,强化园区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进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着力培育优质粮油、蔬菜、水产、园艺、创意休闲农业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优化整合园区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模块,逐步形成“一园一特”发展格局。探索建立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园区动态管理。积极组织申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到 2025 年,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6个。
(四)推进产业融合增色增效
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渗透融合,建设一批主题特色鲜明、产业融合紧密、示范带动力强的主题创意农园。依托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传统村落建设,培育一批乡村民宿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串联一批精品休闲线路,着力构建全域乡村旅游新格局。加强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开发,拓展亲子体验、特色民宿、房车营地、创意田园景观、农业节庆等休闲项目,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业特色化、多样化、差异化发展。加快乡村民宿村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民宿试点村服务品质、丰富经营业态,示范带动乡村民宿精品项目连线成片。持续培育“工疗惠农”特色民宿品牌,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民宿+民风民俗”“民宿+教育研学”“民宿+运动度假旅居”“民宿+养生养老”等跨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加快乡村民宿集聚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推动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发展特色举办草莓节、金花节、采摘节等各类节庆活动。持续放大“南京农业嘉年华”品牌效应,拓展延伸品牌产业链。到 2025 年,全市休闲农业接待游客超过5000 万人次,综合收入达 150 亿元,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 10 个。
 
 
 
 
 
 
 
 
 
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贮藏、烘干、包装和分等分级等产地初加工,鼓励发展乡村小型特色食品加工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开发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产品,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农产品鲜食速配产业,加快培育“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加工业态。推进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 3 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聚集发展。到 2025 年,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50 家。
拓展乡村特色产业。以特色种养、加工、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到 2025 年,建成10 亿元以上县(区)域优势特色产业 5 个左右,创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5 个以上。培育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以农产品、农村制品等为重点,强化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深度合作,构建与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商销售渠道。推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行动,着力健全乡村电商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
(五)塑强都市现代农业品牌
全面推进农业品牌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重点,推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体系 建 设。 加 大 “茉 莉 六 合 ”“金 陵味 稻”“ 南 京雨 花茶”“固城湖螃蟹”“食礼秦淮”“无想田园”等区域公用品牌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统一规范生产环境、种养规程、生产加工、质量监管、包装设计、销售方式等,加大品牌侵权打假和集体商标、防伪标识保护力度。到 2025 年,全市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合作农业主体达 500 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地域特色鲜明、“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制度。到 2025 年,新认证“二品一标”农产品 200 个。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围绕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虾蟹等主导产业,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完善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农兽药残留、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品牌打造、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标准,逐步将农业生产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积极组织地方名特优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研制工作,开展农业品牌培育、评价与保护标准制定,鼓励农业企业、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申创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工作,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质量安全承诺、自我开具合格证制度。推广应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推进全市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纳入平台监管。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生产主体 100%可使用合格证,90%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加强农产品量安全“网格化+精准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 98%以上。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执行限用农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制度。试行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
四、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注重规划引领,加快补齐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全域美丽乡村。
(一)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
优化乡村发展空间。统筹城乡空间保护,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求,推进镇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实现全域管控。建立全市镇村布局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完善乡村规划编制管理体系,重构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编制办法。运用“四类村庄”认定成果,坚持全域全要素编制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着力优化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到 2025 年,按需完成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实现村庄建设发展目标、项目安排、环境管控、文化遗产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有机衔接。完善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推进规划人才下乡,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的品质和水平。
分类推进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集聚提升类村庄改造提升,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力度,支持农业、工贸、旅游休闲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加快推进城郊融合类村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产城融合、区域联动,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统筹保护、利用、发展的关系,全面加强特色保护类村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资源的普查与管护,活化利用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合理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启动农房更新改造工程,逐步改善其它一般类村庄人居环境。严格规范村庄搬迁撤并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安置拆(搬)迁农户,依法保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加强乡村交通设施建设。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探索“农村公路+”发展新路径。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到 2025 年,农村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 97%,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不低于 99%,实现全市域县道公路三级达标,特色田园、美丽乡村及新型涉农经济节点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全面达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水平。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市级督导、以区为主、镇街村社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区、镇街、村三级“路长制”。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完善镇村公交网络,探索推行定班定线、电话预约等个性化农村公交服务模式。推动农村物流资源融合发展,加快落实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创建交邮融合等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物流末端网络,实现农村物流“首末一公里”的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
 
 
 
 
 
 
 
 
 
改善乡村水电气供应水平。加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推进供水智慧运管,逐步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供水安全保障全覆盖。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统筹规划电力设施布局,有序推进农村电网进田间地头。协调优化电源电网结构,推进乡村电力主网、配网和老旧线路设备改造与建设,增强农村电力调节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农村燃气管网建设,对具备供气条件的农村地区实施管道供气,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
推进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加快农村移动通信网、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进农村地区接入网扩容、4G 网络深度覆盖,推动 5G 网络在农村地区试商用和建设部署。实施“光网乡村”工程,推动实现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全覆盖。到 2025 年,农村地区固定宽带接入速率全部达到 250Mbps,5G 网络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加快推进基于 5G 网络的信息服务在农业农村领域广泛应用,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传统生产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乡村智慧化建设水平。
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强化各级政府主导责任,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科学推动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摸清管护家底,制定管护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标准和经费保障。建立行业管护标准体系,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建立多元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梯次推进城乡一体化管护,逐步将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源、模式和手段向农村延伸。到 2025 年,全市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改革试点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三)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快农村污水处理步伐。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营,因地制宜加快建设集中式或分散式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自然村污水治理覆盖率和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推进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监控平台,对农村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农村污水处理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鼓励区级国有平台组建专业服务公司,整区统一运维。到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90%。
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水平。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精准化、收集运输规范化、处理设施标准化、全程监管智能化要求,加快推进环卫精细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街)回收清运、区集中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构建完善城乡一体化、管理常态化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率达到 100%,无害化处理率保持 100%。
巩固厕所革命成果。组织开展户厕改造“回头看”,巩固提升户厕改造成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进农村新(翻)建农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以镇街为主体落实修缮管护措施,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开展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农村公厕“所长制”,提高农村公厕规范化管理标准和服务,倡导使用环保新技术和智能设备,确保每个行政村有 2 座无害化卫生公厕。
加强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持续开展“四清一治一改”工作,清理整治垃圾、河塘、农业废弃物和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突出公共空间治理重点,聚焦公共空间被个人侵占问题,切实解决私搭乱建、种养放牧、乱堆乱放问题。推进绿美村庄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推行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的综合管护模式,健全完善镇街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化公司管护互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吸纳贫困农户成立小型管护队伍,加强长效管护设施设备配套和技能培训,让农民成为运维的重要力量,全面参与村庄人居环境长效日常管护。
(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升级
建设全域美丽乡村。保护好利用好山、水、林、田、湖等乡村特有生态元素,高质量建设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的宜居村,重点向“一南一北”倾斜,力争每年完成 400 个以上市级宜居村建设。围绕江宁东部西部、浦口环老山带、溧水东线西线、栖霞嘉年华等 8 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打造一批高颜值、高品质、高人气的特色休闲观光、康养度假等精品乡村旅游示范区,形成点上有特色、线上有风景、面上有提升的大格局。到 2025年,累计建成美丽宜居乡村 3000 个左右。
培育特色田园乡村。在深入优化美丽宜居乡村的山水、田园、村落等空间要素的基础上,整合升级现有农村建设发展项目,围绕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特色塑造、乡村治理等方面,全方位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打造美丽庭院示范片(带),推动庭院经济发展。到 2025 年,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100 个以上。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加强重要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合理挖掘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对纳入保护范围的传统村落,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有序开展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保护性建设,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和当代活化利用,实现 39 个省级传统村落有效保护。
(五)强化乡村生态建设
系统推进乡村生态养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严格保护重要水源、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严格落实“断面长”制,实施重点断面达标提优整治,确保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对重点河流(河段)试点开展综合整治,构建健康稳定的河道水生态系统。推进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重点开展石臼湖、固城湖退田(圩、渔)还湖(湿)工程,开展长江、入江河流及主干河流生态修复,建立和实施栖息地修复等工程。实施废弃露采矿山生态修复,抓好沿江重点区域生态防护林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绿色银行”基地。到 2025 年,新增修复各类湿地 6000 亩,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 69%,林木覆盖率稳定在 31%以上。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南京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管理,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着力降低农业生产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实施农村可再生能源替代,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研究推广,稳步提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水平,到 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应用,推广“四诱”技术、生物防治等技术产品,提升精准施肥施药水平,重点推进沿江 5 公里化肥农药“两减”示范带和八卦洲“两无化”核心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逐步建立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信息化管理的配供体系。到 2025 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 95%,农药、化肥使用量均较 2020 年减少 3%。
持续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按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要素投入精准环保、生产技术集约高效、产业模式生态循环、质量标准规范完备”要求,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步伐,加大抗虫抗病抗逆作物品种、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等推广力度,全面提升农业绿色供给能力。到 2025 年,新增部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 30 个,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达到 75%。深入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全过程减量行动,推广标准化、全进全出饲养模式,推进种养有机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扎实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到 2025 年,建成省级生态循环试点村 2 个,建设市级生态循环试点村 2 个。加强养殖池塘分类指导,推进池塘生态化改造,严控河流、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投饵网箱网围养殖,建设高淳区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区。到 2025 年,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加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不断完善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合理布局秸秆利用产业和收储运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离田收储和“五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种养结合发展,指导养殖场户改进应用节水控污工艺和设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为主要路径,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方向,多途径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农用地膜新标准,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建立和完善农业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及时转运处理,对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废旧渔网渔具等废弃物实施分类处置利用。到 2025 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 97%。
 
 
 
 
 
 
 
 
 
 
 
 
 
 
五、全面提升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水平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主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治理体制,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一)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落实镇街党委主体责任和村级党组织直接责任,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年按照 15%的比例选树先进党支部,按照 10%的比例整顿提升软弱后进党组织。创新和完善“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深化“一突出四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委、支部、党员和群众联动共进,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抓管带”模式。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优化功能设置,打造农村“一站式”便民服务新模式。持续实施“宁工党建”等党建品牌项目,推进党建带群建。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持续深化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履职清单制度,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协商议题由村“两委”提出、协商过程由党员参与主导、协商结果由党组织督办的善治机制。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推进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机制,积极推行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基础建设,重点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推进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建设一批“社区组织优、治理服务强、参与水平高、居民生活美”的农村社区。到 2025 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级)覆盖率达 80%,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 98%。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村级经费管理,确保村级经费落实到村、使用在村。
强化乡村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镇街党(工)委书记,重点选拔经受农村锻炼、实绩突出的“三农”干部。结合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大力选拔“双好双强”干部,严格执行村书记区委备案管理制度和“区街共管”机制,积极推行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扎实做好换届“后半篇文章”,围绕乡村振兴主题,采取“市级示范、区级覆盖”方式,对全体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巩固深化溧水区村书记专职化管理试点经验,全覆盖推开以“专职五级”为核心的村书记专职化管理,健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监督管理、激励保障“选育管用”全链条管理制度。定期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扎实做好“定制村干”培育。落实乡村振兴特聘岗位,每个村至少储备1—2 名后备力量。继续加大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基本报酬,完善医疗养老保险、普惠型年金、离任生活补贴等待遇,吸纳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任职。常态化做好镇街、村(社区)“两委”干部全员轮训。
(二)加强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基层法治文化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动“法律明白人”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络。梳理完善公民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清单,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确保受援人群稳定在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十以上。到 2025 年,全市农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 50%。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细化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清理、优化和精简执法事项,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我市农业农村资源和乡村振兴发展实际,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建设。
切实提升农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万村善治”工程,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和示范村镇建设,深化平安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村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地区传销、电信网络诈骗、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创新乡村网格化治理体系,全面运用、深化拓展“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强化智能应用。持续深化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特殊人群关爱帮扶和管理等举措。深化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推动“网格+警格”深度融合,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机制,创新精准矫治模式,有效预防农村特殊人群重新犯罪。常态化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疫情不反弹、防护不过度。到 2025 年,农村群众安全感保持在 96%以上。
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各级法院、信访部门、镇街派出所派驻乡村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总结推广高淳“和事佬”、浦口“乡贤会”等矛盾纠纷调解经验,完善各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农村常见纠纷的化解力度,95%以上矛盾纠纷在镇街、村(社区)及行业专业领域得到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问题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的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农机安全监管网格化,突出抓好农药兽药企业、屠宰企业、秸秆收贮企业、沼气工程等重点涉农企业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坚决杜绝农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推进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严防严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畜禽重大疫病和稻飞虱、稻瘟病、小麦赤霉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优化农村地区气象综合观测站网布局,加强农业农村气象防范,建立农业农村气象基础数据库,健全基层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防御体系。
(三)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
加强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和保障责任,坚持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向基层、向农村地区倾斜,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万场文化活动进乡村、优秀文艺作品巡演等活动。推进农家书屋转型升级,常态化开展主题阅读活动。深入挖掘地域特色传统文化资源,打造区域品牌,鼓励农民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更多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丰富公共产品内容。强化基层文化资源优化配置,持续推动优质数字文化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延伸。加强农村演出市场和演出团体管理,大力整治低俗、庸俗、媚俗节目表演。
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深入实施乡风文明提升行动,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农民群众身边道德典型的选树。加快推进镇街和行政村道德讲坛全覆盖,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工作。广泛开展全国、省、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到 2025 年,力争实现区级以上文明村镇比例达 82%以上。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大力弘扬婚事新办、厚养礼葬、文明祭扫、垃圾分类等时代新风。推动行政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完善,将弘扬孝道、和谐敦睦、移风易俗等纳入村规民约。积极推进乡村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村民信用档案,建立健全褒扬惩戒机制。
保护传承乡村优秀文化。组织开展镇街、村(社区)史志的研究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文化博物馆、村史馆,活态化保存乡村传统农业工具、农业谚语、农村风俗、民俗歌谣等传统农耕文化。建立健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机制,将列入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料逐一进行数字化采录、存储。加大农耕文化的发掘力度,对农耕文化的数量、分布、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开展系统识别与普查,分类开展保护。
(四)促进乡村社会治理数字转型
推进乡村数据资源共享。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鼓励各地探索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运行。加快推动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乡村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持续完善“慧眼守土”视频、地下水、地质灾害、耕地质量、农业气象等各类动态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各部门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和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探索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引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动开放数据。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制度机制,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推广乡村信息服务站点一站多用,避免重复建设。
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实践。建设完善基层党建信息平台,推动“互联网+党建+群建”工作,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党建网络服务平台覆盖基层党组织,推广网络党课教育。深化农村智能治安防控系统建设,深度运用云存储、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5G、AI 等前沿智能化技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融合发展,加快“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实现“智慧司法所”全覆盖。加快“互联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就业、医疗、养老等各类智慧服务功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民生服务”,逐步实现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公共服务等事务在线办理。
六、全面推动共同富裕
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改善农村生活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政策有效衔接。设置 5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帮扶资金,适当向“一南一北”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和人才支持,落实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强化重点镇街帮促。重点以北部山区、茅山老区、横山西南边区 3 个集中连片地区所在镇街为主,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支持以镇街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进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向重点帮促镇街倾斜,切实提升重点帮促镇街发展水平。到 2025 年,重点帮促镇街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相关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加强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劳动能力和技能的低收入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家庭手工业,进入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自主创业,力争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
(二)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推进高素质农民和农村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开放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等各类教育资源,引导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培训。到 2025 年,建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农民田间学校)40 个以上。分类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等农民培训,强化农业科技装备知识培训和双创新农人孵化培养,重点培育一批产业带头人、农村高技能人才、创业创新能手,力争每年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训 8000 人次以上。深入开展乡土人才“三带”行动,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暨创业大赛,挖掘培育农村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生产能手,推进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和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与乡土人才共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机制。
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重点就业群体培训,立足城市急需紧缺职业,持续开展宁姐月嫂、农村电工、农家乐厨师等职业技能培训,打造“宁月嫂”家政品牌。立足区域经济特色,开发农家乐厨师、网络直播销售员、民宿服务等特色培训。对新生代返乡创业农民,积极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领域创业培训,促进提高创业质量和层次。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均等化,支持院校、培训学校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创新职业培训方式和内容,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利用 AR、MR 等虚拟现实技术,大力开展线上培训,探索建立在线终身职业培训平台。
(三)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加强农民创业就业服务。实施乡村创业促进行动,将担保贷款等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全面覆盖到农村。加强农村“双创”基地、“星创天地”等各类创业园(基地)建设,鼓励农民返乡创业。持续开展农村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丰富完善“新农菁英”人才库、“新农菁英”南京馆、“新农菁英贷”榜单内容和服务,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均等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劳务协作,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供需对接会,鼓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提供就业服务,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服务月”“阳光就业”等就业服务,切实提升农民就业质量和规模。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及时落实就业援助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挖掘现代乡村产业增收潜力。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着力提升农业生产收益。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鼓励农民利用闲置房屋开办民宿,鼓励和支持农民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开发乡土食品、乡土工艺、乡土文化等特色产品。加快培育一批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提升组织化程度,增强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
提升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入挖掘农民承包地、房屋等财产的经济功能,探索多样化的财产性收入路径。探索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路径,支持鼓励农民投资入股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等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引导股份合作社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标准,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顺序,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权落到实处。优化涉农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农业直补力度,探索将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到户,有效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到 2025 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4.2 万元左右,增幅持续高于城镇居民。
(四)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继续实施财政补贴,引导城乡居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切实做好征地保障政策衔接与实施工作,确保被征地人员“刚性进保、应保尽保”,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持续落实社保扶贫精准措施,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新增人员的动态清零,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应保尽保。持续推进服务均等化,探索逐步将征地待遇领取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到 2025 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推进做实市级统筹,进一步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医疗救助等帮扶政策,巩固农村低收入群体医疗保障。积极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有机衔接。鼓励开展补缺型、补充性医疗援助。到 2025 年,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超过 60%。
加强农村特殊群体救助与关爱。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老年人福利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标准,扎实做好农村基本民生保障。强化区、镇街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保障及服务力度,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监护责任 100%落实。建立完善农村中小学生三级心理援助体系,持续加强“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建设,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援助、托管、学习辅导等服务。推进农村“残疾人之家”、留守儿童“关爱之家”等建设。
七、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把郊区城镇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促进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坚决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积极探索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人口自主自愿进城落户。完善居住证制度,不断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对返乡下乡创业就业人员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鼓励和引导城市各类人才入乡。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开展青年大学生高素质农民学费补贴,引导高校毕业生和科教文卫等人才向农村流动。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鼓励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单位同意后离岗创业,在郊区发展乡村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人才加入机制,探索制定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的政策,促进城市人才扎根乡村。到2025 年,城乡人口双向流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激发社会资本的动力和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服务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投资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不断调动强化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资本提供信息、融资、规划等一揽子服务。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统筹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程序、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和投资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健全社会资本进入退出渠道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服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强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设。大力建设高能级产业园区,依托郊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园区产业基础,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集群,推进园区与周边镇街、乡村联动发展,探索建设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先行区集中、政策向先行区倾斜。把特色小镇作为城乡要素融合重要载体,探索微型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经验和路径,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探索“园区联动镇村发展”模式,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溧水、高淳国家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突出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加快构建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新机制。
 
 
 
 
 
 
 
 
 
(二)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强化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乡村学校建设,根据学龄人口变动科学合理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创建“乡村温馨校园”。聚焦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要求,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对学生人数不足 100 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额外核增公用经费定额补助。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优秀校长、骨干教师、优秀后备干部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继续加大城区与农村结对帮扶力度,鼓励开展集团化办学,将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农村。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完善乡村定向师范生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模式,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5 年内培养 500 名乡村骨干教师。到 2025 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 92%。探索评选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等学术荣誉称号的乡村序列。继续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计划,探索跨区域、跨类别的集团办园、联盟办园和共同体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推进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医共体(溧水区、高淳区)试点工作与全部涉农区医共体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建设评判标准,紧扣“紧密型”标准,推动构建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推动符合条件的镇街卫生院转设为社区医院,深入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到 2025 年,建成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11 个,进一步完善优化城乡居民“十五分钟健康服务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组织人员进修学习。加大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强化涉农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开展健康镇街、村(社区)建设,加大农村地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居民健康生活意识。
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大公办民营力度,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养老服务中心,拓展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到 2025 年,全市农村敬老院建成区域性养老中心占比提高到 95%,镇街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实现 100%覆盖。推进医养康养深入融合,引导农村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方向发展,推动镇街医养结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覆盖范围,探索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引导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积极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鼓励优质的养老服务企业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连锁化布点等业务。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持续实施文化精准惠民工程,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统筹整合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资源,不断完善设施设备,优化项目设置,全面落实免费开放要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鼓励结合区域特色,复建、修缮一批古戏台,在农村新集镇建设 24 小时自助图书馆,在乡村旅游景点设立图书阅读、民俗展示体验等公共文化活动空间。选准配齐基层公共文化指导员队伍,加强业余群众文艺团队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培育农村公共文化活动人才队伍。加快构建配置布局合理、服务便捷、内容多样、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继续加大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强镇街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等建设,鼓励各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土地建设体育场地。到 2025 年,实现城镇集中区“10 分钟体育健身圈”覆盖率达 100%、农村地区“5 公里健身圈”覆盖率达 90%。
(三)推进以郊区城镇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提升郊区城镇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把郊区城镇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着力推进郊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切实增强郊区城镇的资源承载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要素输出能力。进一步下放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赋予各区统筹涉农资金自主权。强化以郊区为单位统一规划产业发展,承接适宜产业转移,推进二三产业向乡村布局,培育支柱产业,推进产镇、产村融合,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城镇化。深入实施镇街功能提升工程,加大镇街公共服务投入,强化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卫生健康、体育运动、社会保障、农技推广、法律金融等公共服务供给,把镇街建设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各级乡村服务功能衔接互补。
分类推进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美丽宜居小城镇试点建设,以石湫街道、汤泉街道、淳化街道等为试点,探索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方法、标准体系、政策机制。坚持分类施策、差别发展、择优培育,示范带动其它小城镇建设整治,打造特色鲜明新市镇,形成城乡融合发展节点。加强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镇区人居环境水平,完善城镇功能,促进产镇融合。强化特色小城镇风貌塑造,合理保护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传统街巷等特色资源,做好传统风貌建筑、历史建筑等保护工作,提升城镇空间品质。按照“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要求,持续改善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面貌,完善镇区生产生活基本服务功能。增强一般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补齐功能短板,兼顾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到 2025 年,高水平建成一批形态好、环境美、功能强、产业特、文化显、管理优的美丽宜居小城镇。
有效促进“一南一北”平衡发展。优先支持高淳、六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推进郊区经济均衡发展。持续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倾斜力度,优先保障两区项目资金安排。加强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设施建设和主城区对口帮扶,加大对两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提升两区城乡功能品质。加大偏远乡镇扶持力度,以六合区竹镇镇、马鞍街道马集片区、金牛湖街道樊集片区、冶山街道,以及高淳区砖墙镇、阳江镇为试点,提高偏远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支持两区主导产业集群式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加快推进两区现代农业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支持高淳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水产全产业链,支持六合优质粮食、精品蔬菜产业发展,打造北部重要农产品保供基地。鼓励支持市旅游集团、新农集团等市属企业以及优质民营企业在两区布局农业农村重大投资项目。到 2025 年,“一南一北”两区乡村发展面貌明显改善,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八、全面提升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水平
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不断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动能。
(一)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家庭农场培育发展计划,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规模农业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省级家庭农场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家庭农场集聚区和一批带动能力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全面提升家庭农场整体发展水平。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强化合作社依法登记、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区级示范社四级联创,积极探索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新模式,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到 2025年,累计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400 家,家庭农场示范集聚区 10 个,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 250 家,村集体领办农民合作社占比达 20%以上。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元发展。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涉农科研院所等各类主体领办创办专业化服务组织,重点发展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仓储烘干、初加工等服务,协同发展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配套完备、信息共享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鼓励各类服务组织联合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联盟等。到 2025 年,培育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700 个,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50 个。
构建紧密稳固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鼓励和组织小农户自愿以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创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积极发展“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公司)”等模式,支持组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完善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与小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到 2025年,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70 家。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研究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稳步拓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积极探索确权成果在各类涉农政策中的转化应用。规范经营权流转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土地经营权通过公开市场流转、规范交易,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采用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和文书档案资料,完善流转土地备案制度。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制度,严防土地用途变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到2025 年,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达 80%。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全面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审慎探索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支持农民“宅基地”有序退出和合理利用。对退出的农村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复垦,并优先复垦为耕地。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项目经营。到 2025 年,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化属性显著增强。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做好各类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做到应发尽发,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打好基础。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重点在溧水、高淳两区开展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明确入市范围和途径,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等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成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农村社区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果,继续探索股权继承、股权转让、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等具体路径,切实赋予集体成员更加完整的财产权利。全面推进“村社分账”管理改革,创新以“账户分设、资产分管、核算分立”等为主要内容和设置“两实一虚账户”记账方法的村社分账管理改革路径,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活力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到 2023 年,基本完成“村社分账”管理改革。到2025 年,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基本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逐步健全。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持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综合平台,加强平台与财务管理系统、产权交易平台等的衔接,着力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持续做好村级农村财务抽审试点,积极尝试审计项目的拓展延伸。按照公益性定位、规范化运营的基本要求,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体平台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配备,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应进必进”机制,完善资产评估、项目推介、法律服务等综合性服务,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每个区至少打造 1—2 个农村产权交易标准化的样板中心。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征地留用地、闲置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资产资源,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联合发展等多种发展路径。因地制宜推广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创意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项目,培育更多的集体经济增长极。引导村集体面向市场发展服务型产业,鼓励村集体领办专业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探索建立具有法人治理结构的股份公司,引入职业经理人等做法。持续深化村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村企合作持续长效机制。到 2025 年,全市村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 70%以上。
 
 
 
 
 
 
(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政策体系和金融生态,鼓励各类机构将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创新适合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所需的融资、结算、理财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服务当地发展,为不同经营主体提供差异化融资方案。进一步提高“金陵惠农贷”“金陵惠农小额贷”覆盖面和贷款规模。到 2025 年,“金陵惠农贷”累计发放贷款 100 亿元。推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点提档升级,积极拓展站点服务功能,实现南京地区业务功能全覆盖、地域范围和农村服务群体全覆盖。
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农村用益物权抵押贷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涉农担保业务,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林权、养殖圈舍、活体畜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融资。严格防范农村金融风险,探索全面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定,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京子平台和南京金服平台在农村地区的宣传推广。
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对冲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逐步提高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和高效设施农业的保险保障水平。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鼓励开发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稳步推广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创新开展农村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产品质量保证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险、渔业保险、森林保险等涉农保险。发挥农业保险增信功能,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农户信用保证保险贷款等银保产品、推广“政银保”合作融资模式。
(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和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区级供销社落实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机制。健全社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提档升级,积极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积极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到 2025 年,全市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 309 家,提档升级基层供销合作社 12 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优化社有企业顶层机构设置。
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牵头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共平台。积极参与农药、化肥和种子等重要商品储备,开展重要农资集中采购统一配供。积极参与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和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膜治理工作试点。到 2025 年,全市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基本实现涉农区全覆盖。鼓励供销合作社创办、参办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因地制宜引导建设田头市场,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连锁配送等业务,推广溧水苏果生鲜直供基地检核模式。支持社有企业转型,以开放办社、投资入股等手段开展冷链物流服务。有序推进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开设农产品网店、旗舰店、特色馆,着力打造“网上供销社”。到 2025 年,供销合作社参与运营的电子商务企业达 29 家,镇级、村级农村电商网点分别达到 47 个、320 个。
九、全面提升规划实施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监测评估,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乡村振兴促进法》,发挥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为推进规划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政治保障。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推进本规划实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强化多方协调联动。加强市各相关部门间规划衔接、政策配套和工作协同,加大项目建设和资源调控协同力度,凝聚推动规划落实的整体合力。各涉农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依照本规划做好区级规划编制,明确区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凝聚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发挥农民群众在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调动广大农民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以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的模式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多渠道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重点用于乡村振兴关键领域。到 2025 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入农业农村,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紫金山英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实施智汇三农人才工程 打造农业农村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见》要求,组织实施南京市农业农村“头雁种苗”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青年大学生“新农人”引进、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农技推广队伍拓展等五大专项行动,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统筹推进本土人才培育和各类人才下乡,进一步深化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搭建农村人才选拔培养平台,支持引导各类人才积极投身乡村建设。
加强土地供给保障。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按照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开展土地征收,依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征地留用地政策。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机制,在区、镇街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预留不低于 10%的规划空间指标,市、区两级每年根据上级下达的用地计划,严格按不低于 5%的比例落实专项指标预留,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用地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合理安排用地指标,积极探索点状供地模式。
(三)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规划监测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监测和跟踪分析,客观衡量规划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和规划实施水平,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并根据农业农村发展新变化,对规划目标和任务部署适时进行调整。运用江苏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做好主要涉农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监测评价,对各项指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的问题原因,及时研究解决方案,为规划实施调整、优化提供依据。
强化考核推进。结合规划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阶段性重点内容融入全市郊区街镇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项目安排、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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