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深入进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2月14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杜海洋、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李顺清介绍,这部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个五年规划,设置了26项指标,细化了73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
《规划》提出了湖北乡村振兴“65432”重大行动:产业兴旺有六大行动,其中建设5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10条千(百)亿元特色农业产业链,建设20个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农村电商规模过千亿元;生态宜居有五大行动,其中建成省级生态村1500个,建设2000个美丽乡村,建成2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乡风文明有四大行动,其中保护和改造100个特色文化村和5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重点保护100个传统村落;治理有效有三大行动,其中“雪亮”工程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生活富裕有两大行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过2万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3%。
《规划》针对湖北省乡村产业竞争力不强问题,提出加快推进中国农谷、中国有机谷、硒谷、虾谷、橘谷、药谷“六谷”建设,做大做强“荆楚农优品”;发展壮大油料、蔬菜、小龙虾、大宗淡水鱼、茶叶等超千亿和柑橘、食用菌、中药材、猕猴桃、鸭等超百亿的农业全产业链。针对湖北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提出推动城乡“四网”互联互通,构筑乡村通达路网,完善乡村循环水网,优化乡村清洁能源网,建设乡村智能互联网。针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建设荆楚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四宜”美丽乡村,实施“三江”(长江、汉江、清江)流域生态健康工程、“四山”(大别山、秦巴山、武陵山、幕阜山)生态保护工程、“千湖”碧水工程等,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等目标。提出按照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三大片区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湖北省乡村振兴规划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