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到山西省名额控制指标为6个。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2019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方案》,提出打造一批乡土经济活跃、乡土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区合作生产、订单生产等比例提高1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提高,培育壮大2个龙头企业和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方案,2019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包括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助力产业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重点等六大内容。重点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培育、科技创新、三产融合等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效益、延伸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覆盖该镇30%以上的村。与主导产业无关的建设内容不支持。
2019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山西省有6个指标,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19年6月-2020年6月),部分建设内容可延长3个月。方案要求各市按照相关要求,遴选确定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镇,所推荐名单,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城关镇(县城驻地)、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县)所在地不列入推荐范围。运城、临汾、吕梁、忻州等市可优先推荐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含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予以补助。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项目完成达到建设标准的,由县级财政部门依据验收报告兑现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实施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单体补助标准不高于200万元。项目补助内容可为在建设施,要求开工时间在2019年4月2日以后,2020年6月30日前竣工;也可为新建或改扩建设施,要求2020年7月30日前竣工。
在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山西省鼓励市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集中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