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委),省农垦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3号)要求,为配合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编制工作,对接做好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统一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整合过去多渠道农田建设管理职责,统一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要求的紧迫任务;是统筹布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建设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建设指标任务,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2018年11月,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作出批示,强调“强化规划布局”;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讲话时明确提出“要发挥规划统领作用,抓紧编制新阶段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1.做好资料收集工作。资料收集是保证规划编制科学、准确、有效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为全面了解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资料收集拟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包括各市县耕地、建设任务落实、资金投入等情况的数据统计以及市县级相关政策文件、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需求和建议等材料说明(详见附件1-4)。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严谨的填报每一个数据,完整提供相关材料。要注重做好本次填报数据与以前报送数据的衔接,确保问卷调查报送内容真实、准确、全面、一致。结合工作需要,国家和省农业农村部门将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实地调研,各地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启动本级规划编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加快本地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要结合“两区”划定和建设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深入分析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与发展潜力,对接本级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同步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待《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批复后,根据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并完成市、县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层层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
3.突出规划编制重点。省级建设规划重点将截至2022年需要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市、县,确定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相衔接,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市级建设规划重点要提出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需求;县级建设规划重点要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三、编制规划工作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是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由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明确承担单位,确定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规划编制工作的联络员,负责高标准农田规划编制过程中相关工作。省直相关单位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2.科学组织实施。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职责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统筹规划目标任务,优化建设布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落地性。
3.按时报送材料。2019年3月22日前,请各市将汇总的问卷调查所列内容相应纸质和电子资料,以及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络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广德县、宿松县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汇总上报。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省农垦管理局上述材料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徐玉平
电话:0551-68150207
电子邮箱:2239113467@qq.com
邮编:238200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大楼1708室
附件1
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及电话:
序号 |
内 容 |
单位 |
数量 |
1 |
2018年本地区耕地面积 |
万亩 |
|
1-1 |
其中:耕地面积 |
坡度 ≦2° |
万亩 |
|
1-2 |
坡度 2°~ 6° |
小计 |
万亩 |
|
1-2-1 |
梯田 |
万亩 |
|
1-2-2 |
坡地 |
万亩 |
|
1-3 |
坡度 6°~ 15° |
小计 |
万亩 |
|
1-3-1 |
梯田 |
万亩 |
|
1-3-2 |
坡地 |
万亩 |
|
1-4 |
坡度 15°~ 25° |
小计 |
万亩 |
|
1-4-1 |
梯田 |
万亩 |
|
1-4-2 |
坡地 |
万亩 |
|
2 |
2011-2018年度本地区累计建成规模 |
项目数量 |
个 |
|
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 |
万亩 |
|
3 |
2011-2018年度本地区累计投入资金 |
3-1 |
财政资金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 |
中央财政资金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1 |
其中:发展改革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2 |
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3 |
其中:自然资源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4 |
其中:农业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5 |
其中:水利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1-6 |
其中:其他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 |
地方财政资金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1 |
其中:发展改革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2 |
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3 |
其中:自然资源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4 |
其中:农业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5 |
其中:水利部门累计投入 |
亿元 |
|
3-1-2-6 |
其中:其他累计投入 |
亿元 |
|
3-2 |
社会资金累计投入 |
亿元 |
|
4 |
2018年度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实际亩均投入 |
4-1 |
其中:坡度≦6°耕地 |
水田 |
元/亩 |
|
4-2 |
水浇地 |
元/亩 |
|
4-3 |
旱地 |
元/亩 |
|
4-4 |
其中:坡度 6°~ 15°耕地 |
水田 |
元/亩 |
|
4-5 |
水浇地 |
元/亩 |
|
4-6 |
旱地 |
元/亩 |
|
4-7 |
其中:坡度 15°~ 25°耕地 |
水田 |
元/亩 |
|
4-8 |
水浇地 |
元/亩 |
|
4-9 |
旱地 |
元/亩 |
|
填表说明:1.各市(含省直有关单位)按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数据填报耕地面积。耕地坡度等级按上含下不含原则划分;2.各类地形亩均投入标准如不掌握全市情况,可选择部分地区已建高标准农田实际投入测算;3.建成规模包括竣工未验收与竣工验收项目面积之和;4.此表数据由县级填报,市级审核汇总。
附件2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提纲)
序号 |
提 纲 |
备 注 |
1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成绩 |
包括已经实施的项目数量、平整农田面积、土壤改良面积、田间道路数量、灌溉排水工程量、防护林及生态建设工程量、农田输配电工程量、农业科技服务、后续管护情况、投资投劳情况、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 |
2 |
本地区现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布 |
包括已经实施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及其建设规模。 |
3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问题 |
重点提出项目申报、项目管理、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土地利用、后续管护等方面的问题,包括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利用及管护中存在的问题。 |
4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潜力(预测2019-2022年建设规模) |
包括现状资源情况,总体建设规模、年度建设计划、资金需求、资金筹措渠道等。 |
5 |
本地区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
包括项目管理、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重点、资金筹措、项目验收、监测考核、后续管护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
6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架构及责任分工 |
分别列出机构改革前、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部门的框架及相应责任分工。 |
7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和投融资模式方面基本情况 |
包括十二五时期资金投入情况及其筹资渠道,十三五以来资金投入情况、总需求、资金缺口,以及目前的解决办法、未来在融资模式方面的想法。 |
8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方面基本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 |
包括项目申报、工程建设、验收竣工、上图入库、建成后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情况,以及后续管护制度、管护资金来源、亩均管护费用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议。 |
9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核方面基本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 |
|
10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技术服务和科技推广等方面基本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 |
|
11 |
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和加强保障措施方面的政策需求及建议 |
从便于机构改革后的统筹管理和加快推进的角度出发,提出政策需求和意见建议。 |
说明:请按此提纲收集素材,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汇总后提供文字材料。
附件3
高标准农田建设征集资料清单
序 号 |
资料名称 |
备 注 |
1 |
市、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划 |
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节水灌溉工程规划等。 |
2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重要调研、评估或总结报告 |
包括“十二五”总结报告、近期年度总结报告等。 |
3 |
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重要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文件 |
包括项目推进措施、管理验收、资金制度、考核监管制度、技术标准、投资标准、工作创新、部门协作分工等文件。 |
4 |
本地区内典型县(市、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和典型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竣工报告 |
各市选取1-2个能够代表不同区域建设特点数量的典型县,每个典型县内选择1个典型项目。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农垦局各选择1个典型项目。 |
5 |
本地区耕地质量(或耕地地力)评价成果 |
包括公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等成果材料。 |
报送说明:以上资料既包括以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名义出台文件资料等,也包括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部门出台文件资料等。相关部门是指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 |
附件4
建设内容与建设重点调查表
一、建设重点调查
由于需求不同、资金缺口等问题,目前各地高标准农田实际建设内容参差不齐,如何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作用,宜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进一步优化。您认为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优先应该解决以下10个方面需求的哪5个方面?(10选5,鼓励根据本地区区域特点,分别填写不同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与建设重点)。
序 号 |
名称 |
建设内容 |
是否为建设重点(最多选5个) |
1 |
田块整治 |
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
|
2 |
土壤改良 |
指为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和养分平衡状态,以及消除影响作物生长的土壤障碍因素而采取的措施。 |
|
3 |
灌溉与排水 |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等。 |
|
4 |
田间道路 |
指为农田耕作、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所修建的交通设施,包括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 |
|
5 |
农田防护林 |
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改善生态条件、减少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农田防风林、护路护沟林。 |
|
6 |
农田输配电 |
指为农田生产和管理提供电力保障所需要的强电、弱电措施,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变配电装置和相关的弱电设施。 |
|
7 |
农事监测 |
指对农田的生产情况等进行监测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虫情监测、土地利用或作物生长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 |
|
8 |
项目管理 |
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所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项目的组织协调、数据记录、资料归档、上图入库和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 |
|
9 |
农业技术 |
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良种覆盖率、病虫害统防统治率等农业技术。 |
|
10 |
后续管护 |
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
|
二、其他建议(针对本地区急需,但上表中没有列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重点的建议提供文字材料) |
附件5
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公章)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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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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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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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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