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推进全省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把富硒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进一步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加快推进富硒农业发展,推动我省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立足绿色生态、富硒资源优势,以培育“天然富硒农产品”为重点,以“营养、好看、好吃、好卖”为产品定位,因地制宜发展“优势农产品+富硒”,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富硒农业发展步伐,把富硒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推动富硒农业成为现代农业新的增长极。
二、主要目标
加快培育“赣西富硒区、赣南富硒区、环鄱阳湖富硒区”三大产业板块,建设富硒农业产业创新体系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发一批品质优、市场好、效益高的优质富硒农产品,高标准建设一批富硒农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富硒农产品品牌,制定一批富硒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产品多元、链条完备、品牌响亮、服务体系完善的产业发展格局。力争到2022年,全省富硒农业综合产值达600亿元以上,全省富硒农业基地面积300 万亩以上,富硒农产品认证200个以上,省级以上涉硒龙头企业50家。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开展富硒资源调查,进一步查明全省富硒土壤资源分布情况,完善重点区域土壤硒含量数据库和天然富硒动植物的资源库,为科学利用硒资源提供理论依据和前沿基础研究支撑。结合全省富硒土壤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现状,科学编制全省富硒农业发展规划。有关涉硒市、县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抓紧制定适合乡村特色产业的开发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按照“主导产业突出、多产业并行”发展思路,重点打造“赣西富硒区、赣南富硒区、环鄱阳湖富硒区”三大产业板块。赣西富硒区重点发展富硒大米、富硒中药材、富硒畜禽、富硒康养等产业;赣南富硒区重点发展富硒蔬菜、富硒水果等产业;环鄱阳湖富硒区重点发展富硒水产品、富硒茶叶等产业。通过三大产业板块的联动发展,推进全省形成富硒农业生态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格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设示范基地。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情况,重点建设一批有规模、有标准的富硒水稻、富硒蔬菜、富硒中药材、富硒茶叶以及其它经济作物等种植类示范基地和富硒生猪、家禽、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突出抓好涉硒企业总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和富硒农产品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富硒精深加工示范基地。通过富硒种养示范基地和富硒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富硒农业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培育经营主体。鼓励引导涉硒企业扩大规模、股权重组,力争用2—3年时间打造若干个在全国影响力的涉硒龙头企业。突出富硒农业招大引强,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来赣投资开发富硒资源,重点瞄准知名科技型龙头企业参与富硒农业发展。鼓励支持涉硒企业健全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与富硒农业,实现小农户与富硒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增收。[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推动融合发展。以“硒+N”模式,发展“硒+农业”“硒+加工”“硒+康养旅游”等新业态,大力开发富硒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实现全省富硒产业融合发展。以富硒农产品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富硒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链,带动种养业、食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发展,提高富硒农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组建富硒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一批“富硒+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精品旅游路线和“硒+康养旅游”田园综合体,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流通、销售、旅游等环节,实现富硒产业一体化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五)唱响富硒品牌。建立健全富硒农产品标识认证体系,完善标准标识监管机制,维护富硒品牌信誉与权威,打造我省富硒标识品牌。突出品牌培育,将富硒品牌纳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利用央视、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江西富硒品牌,鼓励企业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富硒农产品品牌旗舰店。面向沿海地区、面向缺硒地区,有重点、有步骤地在一线城市定期举办江西富硒农产品推介会,支持富硒农业主要富集区举办硒养会、硒博会,不断提升江西“硒”引力,唱响江西富硒品牌。[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六)强化科技支撑。整合全省资源,鼓励现有富硒科研机构联合国家有关科研机构、科技型龙头企业,组建富硒农业研究院。引导富硒农业主要富集区打造富硒研究科技创新平台,逐步构建富硒农业产业创新体系。柔性引进一批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构建“权威专家+本土科研团队+企业+合作社+基地”科研创新模式。以富硒农业龙头企业为基础,建设富硒产业工程研究中心,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富硒现代农业技术体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基层科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富硒农业的科技水平。依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立富硒农产品质检中心,研究制定富硒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富硒农业标准体系,推动富硒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富硒农业发展纳入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全省“一盘棋”高位推动。鼓励和支持涉硒企业依法发起成立全省性富硒农业行业协会,负责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品质监管、品牌宣传、市场合作等,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牌标识、统一宣传推广。推动涉硒市(县、区)成立富硒产业园区,形成政府抓、协会带、园区管的良性运行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支持富硒经营主体建设富硒农业基地,支持涉硒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富硒农业技术研发,支持富硒品牌建设。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的富硒经营主体,给予优先安排。统筹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涉硒龙头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加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富硒农业发展的投入,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富硒农业开发,形成财政扶持、企业主体、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报刊等阵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省富硒农业的政策优势和富硒农业特色优势,营造良好的富硒农业发展环境。大力开展“硒保健”“硒营养”知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推进全民正确认识富硒功能农业产品,做到科学补硒,引导大众健康消费,让“以硒为贵”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大我省富硒农业的知名度。[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卫健委,有关市、县(区)政府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