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
“十四五”期间是我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业强省根基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强基扩能、提质引领作用,持续增强重大项目战略支撑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农村部厅局长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农业强省建设,抢抓稳增长、扩投资、促消费机遇,进一步创新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增强各类主体投资活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挖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调动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系统谋划,统筹有序推进,持续提升重大项目战略支撑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导向,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过程中的重要支撑地位,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立足当前,着眼“十四五”整体谋划、有序实施,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抓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紧扣农业强省建设重点任务,瞄准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短板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能力、部门协同能力、资源整合能力。
——坚持市场规律,整合资源有效推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引导激励手段,加快吸引各类要素投入农业农村领域,汇集各方力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三)目标任务。突出精深加工、新模式新业态、高技术等3个主攻方向,实施稳产保供、科技自强、数字农业、绿色发展、产业融合、乡村建设等6大工程,高质量建设3000个重大项目,打造300个省级示范项目,带动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新增投资1万亿元。
(一)稳产保供工程。紧扣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谋划盐碱地、低效地、退化地治理项目,大力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加快推动蔬菜生产设施提标升级,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海洋牧场、现代化渔港经济区。
(二)科技自强工程。以种业科技创新为龙头,加快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建立一批科企联合型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逐步确立企业商业化育种主体地位,持续推进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快实施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技术创新,加强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创新推广。
(三)数字农业工程。突出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以“苏农云”为平台建设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重点打造一批数字种植业、数字畜牧业、数字渔业和数字园区等数字农业创新应用示范基地,积极引进农产品流通数字化项目,推动数字技术和农业产业深度融合。
(四)绿色发展工程。立足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加快推进农业向集约高效、绿色安全方向转变,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大力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提升秸秆、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长江十年禁渔装备水平,完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设施。
(五)产业融合工程。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统筹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打造在国内外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
(六)乡村建设工程。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的目标,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有机物废弃综合处置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月调度、季通报、年中抽查交流、年度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在全省范围内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各地要在建立专班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强化专班工作统筹职能,配备工作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发挥各行业条线专业优势。建立健全对乡镇、街道、园区重大项目统筹调度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营造协力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的良好氛围。请设区市于2023年3月30日前书面报送三年行动计划,于每年2月15日前书面报送年度实施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以及当年一季度开工项目清单。
(二)加强实绩考核导向。不断完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服务暂行办法》及《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水平考核评分细则》,以“实干、实招、实效”为导向,依托“江苏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管理系统”,不定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评选省级示范项目,年度重大项目实施结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依据。
(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深入落实“财政金融支农16条”政策,对符合省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重大项目,各地可统筹相关资金予以支持;推动省级金融机构创设优化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专属信贷产品,加强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中央和省财政支农资金优先安排支持入库项目,未入库储备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组织保障
(一)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各地要立足我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专项规划,紧紧围绕建设农业强省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和资源禀赋条件,找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研究明确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目标和任务,制定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二)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储备,充分使用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和政策性金融工具,大力加强项目包装储备,建立健全动态调整的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快形成“建成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招引储备一批”良性循环机制。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常态化储备项目不低于20个。
(三)建立支持政策清单。要加大中央、省、市、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因地制宜整合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出台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财政、土地、金融等专门支持政策,建立支持政策清单并公开,增强社会资本投资信心,调动各类主体投资积极性。
(四)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招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能力,主动统筹乡镇(街道)、各类园区和相关涉农部门农业招商工作,加大协同力度,千方百计引进成长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地方国资平台谋划实施农业农村项目,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建设。
(五)增强推进服务能力。以务实高效为核心推进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挂钩联系服务机制,实行服务内容清单化管理,确保年度服务推进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争取一季度开工率超50%,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三季度开工率超90%,投资进度超75%,努力推动项目早日达产见效。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杜绝“双高”、违规占用耕地等项目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