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农办、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推进“菜篮子”产品设施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今年将省级高效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整合成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项目资金已由苏财农〔2015〕41号文件下达。现将《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控专项资金以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考核评价为主要因素,采用因素分配法将专项资金切块分配到市、县(市)。各地要严格在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资金控制指标内(详见附件2)筛选立项,不得突破。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实施指导意见》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在省定实施指导意见的框架下,各地可根据当地产业规划和主导产业,进一步细化制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的扶持政策,重点明确支持环节、支持对象、申报条件、补助标准以及申报立项程序等。
三、各地要整合本级财力,结合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资金,统筹用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各地农业(农经)、财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联合组织申报并筛选确定项目,同时组织指导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详见附件3),于5月25日前以市、县(市)为单位整体报省审查,各地根据省审查意见调整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批复给项目单位并报省备案。省属单位和创新团队申报项目的要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5),并于5月15日前直接报省,经过评审后另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上述报省材料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引导)立项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4)均需一式三份报省农委。
省农委联系方式:农业产业化指导处金顺明025-86263731,农业局马建军025-86263632,园艺处杨意成025-86263449,畜牧局华棣025-86263914,外办王辉芳025-86263234,计财处陈华025-86263714。
相关附件:
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江苏省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江苏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